新闻通知

关于2025-2026学年(下)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

日期:2026-07-07浏览: 编辑:房渝峰

各学生所在学院

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,本学期期末考试正陆续开展。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实施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考试实施

1. 集中考试时间:

潼南校区:2026年7月13日、7月18日

2. 集中考试安排

潼南校区:凝煦楼。

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《2025-2026学年(下)期末考试安排》(附件1

其他非集中考试课程,由各学院、各任课教师自行组织。

二、缓考办理

学生若因病或事假无法正常参加考试,或无法满足考试条件的,应在2026年7月14日前办理缓考过时不再办理。

未按时参加考试且未完成缓考手续办理的同学按缺考处理。

在线申请缓考流程为:登录教务系统-报名申请-教学项目中报名-缓考报名。

三、考试要求

1. 考生应根据学校的考试安排,确定自己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。

2. 考生必须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(学生证或身份证),提前20分钟到考场,将学生证或身份证交监考教师查验,填写考生签到表,按监考教师公布于黑板的座次表对号入座。

3. 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(笔、尺子、橡皮、圆规),不得将手机、智能手表、耳机、电子书等电子通讯设备和学习资料、书籍、小抄、纸条等带入考场。开卷考试或任课教师要求使用计算器、书籍等物品时,按任课教师要求携带的物品执行,但考生不得在考试中互借。考生如果不慎将规定携带之外的物品带入考场,必须在开考前集中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。

4. 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不到考场的学生作缺考处理。考生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,考试结束前10分钟也不可以离开考场,其余时间考生可以退出考场,但必须将考卷和草稿纸整理好后放在桌,在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离场,并不得重返考场或在考场周围喧哗和逗留。终场铃响后,全体考生立即停止答卷,坐在座位,将考卷和草稿纸整理好后放在桌,待监考教师全部收齐点清试卷宣布可以退场后,考生才允许离开。

5. 考生只能按考试课程的要求带文具用品进入考场,如允许使用计算器时应自备,不得在考试中借用。考生的手机、电子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和学习资料、书籍等不得带入考场,如带入考场由监考教师集中存放至教室讲台处。

6. 考生入座后将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,监考教师再次核查身份。监考教师宣布考试开始后才能开始落笔答题。答卷一律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,字迹要清楚整齐,按考卷要求的格式答题。

7. 考生若需厕所,需经监考教师同意,并由一位监考教师随同前往。

违纪处理

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《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考试管理办法》(附件2)进行处理。


附件1:《2025-2026学年(下)期末考试安排》

附件2:《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考试管理办法(节选)》


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6年7月7日